誹謗罪與公然欺侮罪之區分
公開欺侮罪與與離間罪分歧,司法院三十年院字第二一七九號诠釋認為「刑法上之果然侮辱罪祗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半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
第310條 誹謗(讪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丹青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離間之事,能證實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好處無關者,不在此限。
何謂公開欺侮罪??
公開欺侮,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所下,也就是在眾人可以共同見聞的情況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力上的傷害與汙辱」,因為現場還有其他朋侪.鄰人.同窗.同事...等看到,即組成了翻譯
第309條公開欺侮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翻譯
以強橫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在網路上張貼叱罵他人之文字,與一般公然侮辱他人之情形並無分歧,當然有可能成立公開欺侮罪.
在網路上以文字體例漫罵他人,本色上已構成了公然侮辱罪,在加上果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體式格局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釀成〝加重公開欺侮罪〞,這不是單單三百元罰金就能夠解決的。
而對於漫罵內容該定位於〝公開欺侮〞照樣〝公然毀謗〞,或是該內容基本不涉及叱罵,則要看法官如何裁定了。
網路的發洩談吐最可能觸犯的是公開欺侮罪或誣蔑罪,因為網路也算是"公共場所",網友其實不能因為匿名講話而免責,而且在網路上針對他人罵三字經已經構成污辱,網友在網路上留言時應當三思而後行,不要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就可以暢所欲言翻譯
何謂中傷罪?
中傷罪劃定於刑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望之事者,為離間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翻譯社起首申明的是翻譯社所謂「指摘或傳述」翻譯社其方式並無限制,不問是言語或行動,且指摘或傳述不以果然為需要翻譯社縱然是私相傳述,亦得成立翻譯
行為人須有散佈於眾之意圖與誹謗之故意方能成立本罪;
行為人只要對於足以傷害他人名譽之事有所熟悉,且知悉就其所熟悉之事加以指摘或傳述加以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之名望
而決意離間,即具離間之有心-至於其所認識或指摘或傳述之事是否為真實?或行為人是否確認該事為真實?均不影響中傷之故意.
至於散佈於眾之意圖係指流傳於不特定多數人,使大眾周知之意圖-如行為人已具散佈於眾之意圖,而指摘或傳述足以侵害他人名望之事,縱使其所傳述之事,還沒有到達眾所週知的水平,也不影響本罪之成立.
刑法第三百十三條波折信譽罪
散布蜚語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所謂信譽,係以有關他人經濟生活之社會價值為內容,是以,不以對於他人支付能力或支付意思之評價為限,即有關產品之品質、售後辦事和經營方針等一切實行經濟上義務之評價,均包括在內;實務上台灣高檔法院高雄分院八十八年上易字第五八一號判決即謂「刑法第三百十三條所指之「信譽」,係專指吾人在社會上之經濟性評價,包羅財政支付能力及誠信之實踐與可信度而言」。
通俗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之區別
依行為人在指摘或傳述所利用方式之分歧,而將本罪分為通俗離間罪與加重離間罪:行為人若是以言詞或行爲為之者,組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之普通誹謗罪.
假如行為人之指摘或傳述是以文字或丹青為之,例如刊登雜誌、印發傳單,即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因為寫成文字或畫成圖畫,撒播上顯較單純以口頭體例為廣。
公然欺侮,是指在「公然、公開」的場所下,也就是在眾人可以配合見聞的環境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汙辱」翻譯果然侮辱罪:「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翻譯以強暴體式格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目前網路聊天盛行,在網路上張貼漫罵他人之文字,與一般公開欺侮他人之景象並沒有分歧,固然有可能成立果然侮辱罪,實務上台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二年易字第二三六號判決認為:「被告在前開網站留言版上以粗俗詞句,果然侮辱告訴人,使告知人之人格蒙受貶抑,並減損告知人之名譽,又網路資訊暢通極為敏捷,被告哄騙此等網路對象公然侮辱告知人,使不特定之大多數人得以觀看上開有辱告訴人之網頁,被告之手段卑劣且對於告知人產生之風險不輕」。
所以,在網路上以文字體例漫罵他人,本色上已組成了公然侮辱罪,在加上果然欺侮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釀成〝加重公然欺侮罪〞,這不是單單三百元罰金就能夠解決的。
而對於漫罵內容該定位於〝公開欺侮〞照舊〝公然毀謗〞,或是該內容根本不觸及謾罵,則要看法官若何裁定了。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mypaper.pchome.com.tw/csic_cs_843_3/post/1321304191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